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😽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🎮),对于业界(🌝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🈯)—“研发难(🐈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📽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🏨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🐧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⏮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🈯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🏣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🏦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🌻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❌)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🍮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👓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🏝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🛁)门与企业可(🦉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🎛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👮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🖕)发重大慢性(⛓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🙁)药物研发相(🖼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🎩)支持机(🈶)制。 此(😿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💡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✅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🙌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🎥)入医疗机构。 (🍜) (♎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🍟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🦏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🍮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💻)名药(💤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💟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🈯)需的创新药,可商(❣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🥝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🕔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🐝)管理司(😜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🕛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🛋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🔈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🎈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👙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🚶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🍌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🔳)药品(🏭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🕒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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