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➗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🍰)》(以下简称(🏪)《若干措施(😛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✂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📦)—(📷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🚋)院难”“支(😨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😐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🖕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🚧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⛸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🔜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📐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🎎)种(🍂)方式,为创(😷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💵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🎤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🚽)可围绕药品目(🏺)录准入(🚗)涉及的主规格(⛱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😪)方面,文件专(🌭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💅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🥄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☕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🏖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🎑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🥄)录数量(✍)、药(🗜)占比(📣)等为由影响(🙌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🥋)谈判药(🚄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💟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🏸)格的限制)。 (♒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📚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🧠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😷)况(🔶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🌻)点是提(🚃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💳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⏩)出基本医保承(🆔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🤩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🎥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🛥)局计划实现商(🍪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📪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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