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🏵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🖇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😌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🕯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🍕)难”“支(🌎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👘)“支持医保(🛺)数据用于(🚈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📢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💿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📀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✝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🌅)资(🛰)本(🍱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🔏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🔴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🐶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🔼)大慢性病(📷)、(🥜)儿童用药、(🌟)罕见(⭐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🕴)物研发相(☝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🚎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🌝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🏁)会上强调,首要(🗄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👢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♌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🧦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👢)床(📂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🔉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🐓)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🏮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🚟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⬜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⏸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👻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🛵)的一大(🥂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🌟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🚿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🦕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🐻)全多层次(✳)用(🍢)药保(🐦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🔐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🤾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🤫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🎖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🚉),所以(📇)用的是(🍂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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