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💦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🎣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💾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😸)。 《若干措施(🎌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🈳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☔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🐕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🍍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🤼)新(🔱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🔫)药投资规(🐄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🧦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😖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🗒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🚬),文件专门提(🚎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🧡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🔥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🍚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👯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❎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✖)布后3个(😿)月内召开药(🤫)事会,根据需(💥)要及时(🏅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👀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🆑)求和患者合(🚧)理(🔮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🌪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🐋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📻)录内(🎢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🔋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🙉)件等特(📉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🐪),此(🔴)次文件中(🔜)的一大亮点是(🛁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🐧)”(以下称商保(🈚)创新药(🥨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♒)局医药服(🏥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🖱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🐜)步。该目(📛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🕴)心宇进一(💴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🧥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🏝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🖍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🌦)中新健康记(💻)者还在发(🏫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🖌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🚄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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