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🏢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🕎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🌊)意到,对(🚩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🤰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⛽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👊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🎩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👺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👱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☕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🍉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🔪)本。 另(😝)外(🐯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🌜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🔧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📑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👴)药、罕见病(🐰)等(🥣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🅰)任务落地实施(🚆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🚉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🌹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🐜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⚽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🆑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💺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🔙)录内谈判药品(⭕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🙁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🤜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🐌)化基本医保药品(⛑)目录。在坚持(🐃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🚰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🌠)药纳(🉑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⛷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🌿)品目录”(以(🕛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🧦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🎀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🧚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🔠)管理司司长黄(👲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🔹)目录将明(👱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😰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🐦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👓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🔻)还在发布(🎧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✏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🌝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😝)为,市场(🍸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⏺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😯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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