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♑)印发的(🤱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📡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🚏)企发展困境——(✝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🎳)“支持(🌶)医保数(🎤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🏽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🛡)、布(🤧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🎉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🎦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🐚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🕍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🔯)门与(🔮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🍳)、参(🏰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🥀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♑),推动(📰)药物(🎅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📋)实施并(📬)完善多部(⏯)门联动的支持(✉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👾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🛂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🤽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🥘)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🐤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💣)药品配备或(🌹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♒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💙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🔁)。医保目(♿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🔒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🦋)措施》提出(📪)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🔣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🤘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🦉)大亮点(💺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🔥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🕎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🔝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🧔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🌭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🆘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🙎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♋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🗞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🙋)行为,市场的(☝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🌛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