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🐁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🕐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⛴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🍯)措(📷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🍠)来看(🌝),文件提到要依(💠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📇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🗞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💾)持创新(🗒)药的(🗾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🍠)国家药品监(🍈)管部门受理(🏺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🎏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🎐)展交流。 (⏸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🛳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🌔) 此前,即(🕢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📛)新药(🐄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🏢)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💮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❄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🚔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🚩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🧗)临(🛸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🔳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😯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🏫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🦖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🕎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🤚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🐽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🤾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🍛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💩)录(🤨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🏰)入创(🧒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🕴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📚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👢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🎖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🙁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🧗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🏉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🎼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🎻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🍈)以用的是推荐(👳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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