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🌶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🎬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🥚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🚖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🔮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🥗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😏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🎸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🤤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⚫)新(❄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🥅)稳(🌸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👭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🏐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🍲)主(🐛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🎾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🐼)病、高发(🐄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🐠)点领(🐧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👅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🔱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🔢)布会上强(⛩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🌝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🌲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❔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🗡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😛)此外,不得(🛎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🌃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🏍)药配(🎠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🐂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📂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🥘)的创新药纳入(🎢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🕖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🈴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🍆)长黄心宇(🍮)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📜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🤨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🦇)确基本医(🐌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🌵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🎤)供新支付(🈵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🚢)保(👤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🤤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🛸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🔀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🔯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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