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😹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👹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🐯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📒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🏵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🆎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🎀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🛷)临床(🍘)用药需求(🚏)等数据归集和(🦂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😄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🏇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🎃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😗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👟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🚥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🐵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🙈),推动药物研(🌵)发相关任务(🎑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😹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💵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📵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🤞)政策解读发布(🈸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💩)《若(🛤)干措施》提出(🏙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😄)月内召开(🥒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🍜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🥟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🔱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🔤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✒)”的(🎥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🖱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🚅)健康保险(🚃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🈵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⤵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🎠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🍟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📄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🔋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🙁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🍄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🐡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🚊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🐗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⛓)为,市场的(⏸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