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💭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🤤)于业界(☕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🚛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🧒)持医保数据(🍞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👀),做(📈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🤰)据归集和(📴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🚍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⛔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🐇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🐓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🍲)药(🐯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📄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🕒)、儿童用(🛵)药、罕(🔻)见病等重点领域(🏨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😑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📪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🛣)。国家医(🏂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🔒)。 《若干措(🚓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💌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♈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🚬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🚫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🗻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🚹)品(🏌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👉)基本(🏅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🖱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🌻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🥚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🦐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🎯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🌌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👋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🔧)药保障体(🐊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🥃),为超(🌂)出基本医保(🐭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❗)计(🍥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🔔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🚙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💍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🐶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🗒)是(🗻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🚵)设计(🌱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🤮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🍁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⏰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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