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🎷)医(♓)保局、(🚻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🎵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🤝)干(🖲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📬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🥋)集和分析(🦓),开发适配创(🏧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🛒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🔋)效率。 在资(🍠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👎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☝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🛄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🌀)到组织(🎪)实施创新药物研(😹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🕊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✔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🖕),推动(🖊)药物研发(👿)相关任(🎢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🔝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🍔)策解读(👹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🎤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😻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👮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🍌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🎨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🚉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😽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🕧)》提出,定(🔉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🕓)。在坚持(🃏)“保(⏬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🚱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🏵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🤭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👮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🚯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🥎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🤛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🤪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🖲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🚷)将(😔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🔭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💭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💔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♏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🐁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🔣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😟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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