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🚚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🎭)新药(🎠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🌘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🏯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🕝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🍷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🎍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⛷)信息(🍊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🏃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🕺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🌅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💆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🤚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🍙)期投资,培育(🚣)支持(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🔃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📴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👲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🏀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🎫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🍡)病、儿(🎹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⛽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⛺)制(⛹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🌎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😤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🖇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🧗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🐖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🌐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🕶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👑)制(即同(🗄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🚲)优化基(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🎂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👈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🛤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🍯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🕟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🆒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⛔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👼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🤯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🤴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🈲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🔯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🌩)同(🐳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🎊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👔)同的产品设(🚥)计的时候定(🎏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🎇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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