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😍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💋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💅)于业界关(📸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❣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🧕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🏣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⏬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🦅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👙)床用(🍯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👁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🕚)险(Ⓜ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⏹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🙏)研发提供稳定(🦒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☕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🔝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🦊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❣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🤐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🛋)使进了医保(🎓)目录,创新药(🤲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🌱)。国家医保(🕧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📌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💹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🙄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🎩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🌛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😩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😘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🐼)新(🌇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⏩)需(👙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🛐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🚰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🌺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⛰)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🚻)现场,国家(📉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⛅)医保保障边(😿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🦖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👄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🔧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♟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📩)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🤤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📨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📸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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