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🤔)委(📙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👟)量发展的若干(😑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⭕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🥖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🌦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🏪)健康保险公(🏒)司通过创新药(🔧)投资基(🍧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📮)期投资,培育(🚋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🕶)予点对(👾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🛌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💌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👑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😭)实施创新(😅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📲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💜)。国(⛲)家医(🍘)保局医保中心(👘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📄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👞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⛩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💘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🚞)用名(🖐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💚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🗝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😶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👺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🕤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♍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❔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🥨)。 (🤡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🦑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👖)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🕥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🎪)保保障边界(🥑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🔄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💒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😩)一致,企业可以(🏖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🤼)目录、商(📭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💮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😋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📊)保(🍾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🥛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🍲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🥞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🕛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🏗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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