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🌔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📙)药高质量发(🍭)展的若(😤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🏝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🎓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💕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🍇)。 (✌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🍿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💏)托全国统(🔵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🆕),做好疾病(❔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🤷)升(😲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🚩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♎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🕌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🕛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🎞)的创新药,企(🥐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📹)品目录准入涉及(👶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🏦)物(🤘)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📽)大专项,聚焦(👲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📩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💶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🏐)药事会,根据需(📣)要及时调整药品(👢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👤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🍠)”限(🐯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🎟)基(🤞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🚽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🎎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🐕)“商业健康(⏺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🎢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👹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🚑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⏫)的创(😊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🛃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🤡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👞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🤘)保创(🈳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🧙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💇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🏟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🈹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🌧)人(🐃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📩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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