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🕓)持创新(🔶)药高质量发展的(🕒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📊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🐪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🀄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😇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🚓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🐭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📶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🎠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📛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🏖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🎪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😒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😾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💶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🏺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😮)是推动创新药(💖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🎻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✅)备或设立临时(🔸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🍤)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🥊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🚌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⛅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🛶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🚤)称商保创(🌶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🤦)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📆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🌀)著且超出(🦌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🎚)在发布(➗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🍺)示(🔐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🤷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⌛)出基(🏟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🌼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👐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🚍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🌓)、商保创新(🔈)药目录或(🚾)同时(⚽)申报两者。” (🚃) 中新健康记(🏬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❄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👦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🥔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🕳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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