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🏹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👝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🌋)展的若(🐱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😈),对于业界关心(🏀)的创(📬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⛱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🐨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🏗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⛑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🧖)据产(🅱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🈯)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🐄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🕧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📮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🚠)本(🕧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🥒)监管部(🤵)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🏒),企业可(🖲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🍪)绕药品(🈯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🛵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🏛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⛅)实施创(🦑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🆗)项,聚焦重大(🐘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💾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🏓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🔗)局医保中(💏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😿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🕣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🗣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🐙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🛢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🏂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⛎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🏿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🥐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💕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🤘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✏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👈)价值创新(🕵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🎌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🤚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✏)医(♊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🚎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⬛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🦌)用的是推荐,而(🛡)且价格应该(🤳)也(🏃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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