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⛵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🚌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😶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🏿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🚨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🕛)一的医保信(⏰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🔀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🏰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🏳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💍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🎟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⏭)模。鼓(🚣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🕹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🕘)的长期投资(💌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😍)另外,文件提(🤗)出(🏠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✏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🐺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🌖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🐔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🚽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👱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🦐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🕖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🔍)录,创新(🌋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🌵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🕧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🕕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🍽)布后3个(🤗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💬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🗄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🥅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🦂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😰)两规”限(🚶)制(即同一通(📠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🔶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🍟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⚓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🛣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🥝)新药。 在(🎰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❗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🛹) 黄心宇进一(🏎)步表(❕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😴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🚂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🙊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🌰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🐼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🕯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🎍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