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📁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👒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📟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📈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➿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🕹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🗑),文件提(🐏)到要依(♐)托全国统(🦂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🥓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🤪)产品,支持医(🎦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🚡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🌪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⬇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😐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🌙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😓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🥕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🥖)业可同步申(📑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🔩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🛀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➡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❔)、儿(😈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🔣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🕥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🎊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✋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🃏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🔈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🚣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🍅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♏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🛺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🤛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🏡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🔵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🎆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🛳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🎡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🎓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🍤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🦒)黄(🛸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😘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🥚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🐵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🥤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🧚)在发布会现(👤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⛸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🖖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⚪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🐔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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