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🤽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😶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🥐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🏊)体来看,文(🆘)件提到要依(📒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💐)息平台,做好疾(⬇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🐌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🛳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🍬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🌇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🏡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㊙)监管(🗡)部门受理的创(✂)新药,企(♉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🌯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🎆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📆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🎭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🧛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🍓)药事(🐱)会,根据需(🌏)要及(🛤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👈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🚊)益(🔍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⚫)由(🚂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📛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⛏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🏍)创(🏘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😈)件中的(🛫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🥏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🕢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🏑)理司(🎃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👘)药目录是健全(⏮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🚨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❌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🏿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💈)序基本(🎃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🐀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🎩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😔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🍬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🤶)边界(📫)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📏)是推荐,而且价(⏱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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