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🧢)7月(🍁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🎈)卫生健康委(🏓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👧)心的(🤣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🙉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🚍)》首条便(❄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🌽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🏄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🍜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😈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🛸)大创新药投(🎹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🥁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💷)投资(👪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🍋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💿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🐜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🔏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🎥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♑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👆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🐁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🚰)或设立(🤗)临时采购(📝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🍂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🐄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💏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⚪)干措施》提(⚽)出,定期调整(🧑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🔩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⬆)新药,可商有关(✋)部门研究临(🚼)时纳入医保(🌌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♒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🀄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🏩)录)。重(🧘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😫)局医药服务管(🕔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🐂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🤾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⛩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🧒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😟)保局计划实现商(🤖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🥣)报、(🏦)同步调整,程(🐦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🗼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🛃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👝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🤞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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