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🧖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🕥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⛳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⛅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👽)全国统一的医(♿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🚋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🦗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🥨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🙆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⛎)新(🍞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🍳)对点(🧣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🌈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❌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🛎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😇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🌧),文件专(🏪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🕐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📙)医(🏁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😢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🆘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🚨)医疗机构用(🎲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😽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🛰)的(🍴)创新(⛺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🖍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❤)研究临时(🧥)纳入医保支(👗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🥥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🚬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💶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🚆)全多层(〰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🤖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📮)支(🎡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🕹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🦏)目录同时申报(⛏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🎞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🤫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🎑)商保创新药目(😩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🗄)还在发(🚤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🍣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🐌)的产品(🎴)设计的时候(💐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