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🕑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🐒)家(🚭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🅰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🕘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🎅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🏈)息平台,做好(🕟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🔋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🌱)升创新效率。 (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⚓)外,文(🚧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🔱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👧)点对点(🌺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📀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💾)门提到组织实(🐸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🙁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🔓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💶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🐧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📲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☔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🎒)诊疗(♓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🖨)药权益。 (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📿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🤵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🈯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🌝)本医(🍮)保药品目录(😪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🔏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🐱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😬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🔃)点(😗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✏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👯),国家医保局医(🧛)药服(🎍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🅿)第一步。该目(🆘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✋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🤭)申报、同(🏞)步(😆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🕶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💳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🏒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🍶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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