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🌓)健(🏙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🎫)若干(🔘)措(🦍)施》(以下简称(👾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🌔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🍯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🚭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🔁)体来看,文件提(🏤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👭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🌄)商(🏌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🌍)。鼓励商业(🐸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🎈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🕳)稳定的长期投(💙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🔑)出(🐠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📗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🚓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🤼)方面,文(🥥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😹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🦎)用(🉑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👧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🎾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🚬)励医保(⬜)定点(🎊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🎶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🎾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🛋)机构用药目(📅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🗯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🎍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💡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🍊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🚄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♏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🌿)、临床价值大(😇)、患者获益显(🕒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💓)家医保局医药(🔖)服务管理(💜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😘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📿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🕒)与医保(🦆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🍸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📣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📵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🧙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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