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🧝)保局、(🚭)国家(⭐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🚜)创新(🎂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📋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🚊)发展(🃏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🐝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🏽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🌰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🏺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🛅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🔯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🎇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🖼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⛔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🕳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📏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👻)药物研发国家(🕔)科(🤔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🔌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🛳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🍮)措(🕎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⛪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⏰),保障临床诊(🛵)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🌇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🆙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🍞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👫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🧣)的限制)。 《若(🐇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🌷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👸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😆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😻)特(🧜)殊情况必需的(🖖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🏦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🐛)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🎆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💧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🤯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🍛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🐯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➖)计划实现商(🖍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🅾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🖕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💪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⏩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🙆),“因(🎱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😮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💾)以(🔼)用的是(🌆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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