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😯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🚳)施(🍼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🐑)统一的医(🤴)保信息平台(🈲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🍫)析,开发适配(🏬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🕤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🚚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🧙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🔚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🐎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🌄)门与企(👝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🤚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🌩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🍒)专(🌥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👙),推动药物研(🔺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🈚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🦊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🔏)新(🌸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🥡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🦐)目(🥝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🏷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🏏)需要(🛅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🚶)药目录数量、(🎭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😷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🙍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🏃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🏖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🖍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🦖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🐻)研究临(✨)时纳入(🈸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👏)、患者获益(♓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🚠)本(❔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📀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📢)保目录同(🍦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🤟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🥐)、商保(😽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📠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🔆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✊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🌓)应(😓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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