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🎴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🔕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🌗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🤦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🐉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😜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🗂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🌀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🙌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🧗)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🍼)创新药投资基(🐄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🕘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🦂)可同步申请(👇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✔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😖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🍽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🦗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🏗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🏇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🍙),即使进(💬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💇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💍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🍓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👎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🛴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🎚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〰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✔),按程序将符(🐪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👓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🌛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😈)医保支(🎯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🧑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🤕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🍴)药品(🥄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🧤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🛅)医保局医(⛅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✋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🔀)受力(🔶)的高价值(🌋)创新(🚿)药提(👬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🤯)同(🎎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🐈)申(⛲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🌇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👒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⏪)格应该(😁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