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🕵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😺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🥢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🕘)给(🎼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🎾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🍀)药需(💀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🌌)健康保险扩大(🌭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📚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👿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🍉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🆒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🥒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💠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🕝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👲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📚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📘),即使进了医(🔕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🌔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🙍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🆕)入医(🎹)疗机构。 (😑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🙁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🍥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🦖)药(🖨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🙌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🏕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📁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😢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🚣)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🚑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🚾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🐩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🔖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🚏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🐓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🔪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🔑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🛍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🏮)布会现场获(🦄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🧟)负责人(🌸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🈁)的时(🍈)候定位可能不一(🌾)样,这是市(🙆)场行为,市(🤥)场(📁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🤐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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