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♒)7月1日,国家医(📼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🐻),对(🏖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🧗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😂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🚋)到要依托全国(🚫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📞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🌾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📂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🍼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🧥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🎄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⛱)予点对点政策指(🤶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🔲)绕药品目录准(⏮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🎩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㊗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🌮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💴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🙇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🈶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🎇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🌇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🍥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🕚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📏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🛸)两规”限制(🎮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🤓)保药品(🔃)目录(🥚)。在坚持“保(🥙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🥧)情况必需(🐊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🔅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🚹)业(🏈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🤓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🎉)、(🔌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➰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🛠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🎃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㊙)药(🔏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🍦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🔑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🌸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🐍)家医保(🐸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📞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🔜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🔰),市场的边(📛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🗑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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