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🤳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🐗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🙍)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🚦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🌦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🗑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🔲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👻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🌼),支持医药企(🙁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🌗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📌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🈁)司(🖕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☔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💉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😀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🈹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☝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🤤)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💢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📻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🐮)目录,创新药也(📭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📍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🆓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🔥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🛋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🐷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🤜)时采购绿色(✊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👬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🕦)录内谈判药品和(🍣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❓)品可不受“一(🥣)品两规”限(🎵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⛩)制)。 《若(👿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💶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🧦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⏯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🐊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🕧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🛷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🐰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🌔)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😨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🕚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☝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💗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➗)该也是协商(📟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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