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😼)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🏫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🥙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📳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⭕)品,支(😜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📺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🥊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🍲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🖱),鼓励商(🛀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🛄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🍪)新药(🧛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🆗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😾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🦃)受理的创(🤪)新药,企业(🌕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🚾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⚡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🕞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🛴)付(⛺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🌖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🕧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🗞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🕞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🔮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🤯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🕦)需求和患者(📛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😪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🕐)商(🔐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🔃)通用名(⛷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📗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🕸)药纳入医保(💋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🥔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🌬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🌖)次用药保障体(🚽)系的第一步(🐒)。该目录将(🙊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👮)创新药提供(👠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🤮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🤛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🕋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🖊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🐧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🐖)荐(🈚),而(😚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