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🔚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🦗)注(🎰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💃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🏿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🏨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🚵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🛀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💸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🎒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🛣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🥢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🚨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🤜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🌘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🎌)了医保目录(🎙),创新药也常(🎃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🔣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🚸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🌂)构于药品目(🥜)录更新公(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🍞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⏭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💡)者(🌼)合理用药权益(🔊)。 此外,不(🔣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🤧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🌉)内谈判药品(💡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🧜)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🎅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⛲)医(🔧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👑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🍈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✌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💄)司(🆎)长黄心(😘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🔡)保保障(🤹)边界,为超(🎗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⬆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🌭)划实现商(🐂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🛶)药品目录、商保(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💼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💨)关(🤞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📼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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