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🏠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💫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🗾)康注(🛫)意到,对于业界(🍞)关心的(🗣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🈯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🌷)数据用于创新(🚑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🤵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📆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♌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🍼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👸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😦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➰)金等多种方(🏂)式,为(📫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😊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📸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🙄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♐)对点政(👝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🏀)目录准入涉及的(🤚)主规(😇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😬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🐰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🕥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😵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🚃)任王国栋(🌐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👎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🛩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🗺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📇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📶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🌌)床价值大、患(⛅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🚋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🌧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💗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🌌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🐪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📉)保(😉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🔣)一(🦀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🕠)新健康记者还(💦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🚬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🔱)场行为,市场(🚃)的边界在这里(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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