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🗒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🌪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🃏)注意(🏂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🏓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⌛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👼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😘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🍘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🔻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😦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✈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🛩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🏋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🛹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🧠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🤮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📓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🎤)等重点领域,推(🧢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🌊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🚔)医保目录(🤕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🕋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😞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🥂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🐳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🙈)数(🕴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🔪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🚮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👨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🛵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🥅)公共卫生事件等(➕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🆔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🤧) 另外,此(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⛎)点(🌋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🌻)度高、临床(🔲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🥙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🌙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🌹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🆔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⛺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💌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🎁)保(📈)创新药目录(🛀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🕙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💸)新(👇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💸)是(📀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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