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🦇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🧣)布。中(😷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🤝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🍢)难(🍐)”,文件都一一(💇)给(🗞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🕋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🙌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🛷)产品(⏯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😮)研发方向、(🎶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🚏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💈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🦔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🐶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🌟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🖍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🖍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⛅)开展(🎌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📍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🆕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💉)动(🅱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🦉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🦉)疗(📿)机构(👭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📏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🎓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📤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🚢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🌦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😓)“一(⛸)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😂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🐵)制)。 (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🔐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👞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💈)事件等特殊情况(✊)必需(👢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🙌)保支付范围的(🥇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🚧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📎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🚠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🏆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🧞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🔃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🐀)目录(💰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🏙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🙏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💒)不同的产品(📿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🐓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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