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✉)医保数据(😑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🏌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🌑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🏸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🍜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🌬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📁)大创(📢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🕣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🏚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🥪)新药,企业(♟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⚡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🤽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🔤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🔏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🏉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🕚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🐽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🍝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🕍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💣)事会,根据需(🎌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🎛)或设立临时(🕢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💏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🏴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🏦)个(🈲)规格的限制)。 (✊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🧕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👅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🚏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🚴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👪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🐞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💁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🍠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🔓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✒)发(🎛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❌)是(🤰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🚜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💓),市场的(🚇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🎈)该也(🔐)是(🥞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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