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🕐)印发的《支持(⛵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🎉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🌻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🚭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🎗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👏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✝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🍷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♓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🍷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⏹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🔽)发提供稳(🏔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🧝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🛶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🏃)门给予点(🏪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🐁)在统筹推动创(🏖)新(💋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💘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🥋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♌)大(💕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✨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👟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🕝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⚾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🌔)新(😙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😙)医疗(😀)机构于药品目(♏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🏘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🌧)目录内谈(🈲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Ⓜ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🧒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🔳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👂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🈺)是提(🎱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😜)价值大、患者获(📳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🎾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🐕)多层次用药保(🧦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⛹)障边界(🕝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🦋)新药(🦓)提供新支付(🏩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🥖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🛐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🐛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🕰)应该也是协商(⛱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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