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🧖)生(💹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🔏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🛌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🔇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💱)创新药研发需(💰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🕵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🏴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👲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🚩)投(🥞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😜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😋)支持创(🏁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👝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🖤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🚷)慢性病、儿童用(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😕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🌜)医保目录(⏮),创(🔔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🛏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🧦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📂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👢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🎅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🎌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⤵)药品和商保(🉑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👚)“一品两规”限(♉)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🥁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🐴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🍽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🚦)的(✂)可行路径(➗)。 另外,此次(🌲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🍜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🎱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🐯)创新程度(🛀)高、临床价值(😭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㊗)黄心宇表示,“商(♊)保创(🐓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🔍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😲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🧙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🎄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🗾)药(💳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😼),并不是“强制(📐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🍕)的产品设计的(🔄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🙅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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