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🙍)卫生健康(🏓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📜)》(以下简(👇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🕊)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🌵)施》首条(🐍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🔗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💟)和分析,开(🍖)发适配创新药(🚮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🧠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🙍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🥅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🈺)研发(🌈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🚬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🍼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🌦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🏗)门与(🐁)企业可围(🐭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💼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👤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🐢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📩)的支持(🍳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⤵)”环节。国(🌚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👰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🕴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❄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🌩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🖱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🔮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🧚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🦊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🐇)名(😆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👹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✅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🏨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📠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👙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😷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🌍)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😐)体系的第一(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🌾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🎬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🐿)划(🎻)实现(🌧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🈁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🕞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😓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🎭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🌰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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