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😚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👜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🕓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👪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🚼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🏻)出解决措施(🔉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🐼)用于创新药研(🎀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🚹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💇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📡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🕦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📴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🚞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🚅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💗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🏑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🍯)病(🏣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💴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🥅)完善多部(🌂)门联动的(🥗)支持机制。 (📔) 此前,即使进(🍨)了医(🦎)保目录,创(💓)新药也常卡在医(🕋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🎎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😫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📽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🍔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💣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😀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📟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🐠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🙁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🛌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🥟)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🔑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💳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🔚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🔜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🦋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😏)基本医保承受力(🛳)的高价值创新(🏖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😒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⏰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🏷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👆) 中新健康(🧐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😻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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