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😑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😶)发展的(👆)若干措施》(以(🚍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🤛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🤜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🆖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🔥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🎃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🕐)资(🌓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🍇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❇)面(🥚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♎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🤒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🍤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🏒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💤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👮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❕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🆓),鼓励医保(🤮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🏫),根据需(🐐)要及时(🚿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🧑)采购绿色通(💷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🏚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👯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🏀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⌚)内谈(🦅)判(💡)药品和商保创(💚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🏤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⛪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😪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😪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🍌)是提出设(🛁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🚝)新程度高、(🐷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🥛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⚓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🙈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🍤)录将(🥙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🥞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🈴)序基本一致,企(🍲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🏇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⌛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🦅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🤴)设计的时候定(🔵)位(⚪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🌙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🕯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🤖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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