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🅾)生健康委印发(🆑)的《支持创(🐉)新药高质量发(💱)展的若干措(🐶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🕞)于业(🍰)界关心的创新药(🕯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👔)一一(👹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🔫)、临床用药(🔅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👈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😭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📱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🅾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👀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🔱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🎦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📢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🧐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📶)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🎉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🍰)性病(💞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🎙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😄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🤲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🌇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🅰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🏯)新药积极进入(🌿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🥡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➖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🐰)时调整(😙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🔣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🍯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🐤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😔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🐯)条件的创新药纳(🍽)入医保目录。应(⤵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🛴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🌋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🗻)。 另外(🤾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🔙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🌑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🥙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👎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🌂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🚢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👏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🐞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🎷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