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🤪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🐃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🌮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🎒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🦗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🕯)“支持医保(🈳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😫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🕹)等数据归集(🐱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🍍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⬅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🛎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🔈)式,为创新药(🌁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🐆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🛅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🎐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👨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🐊)提到组(♊)织实施创(🎂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🕐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🗽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💓)门联动(🅱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🔖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🎆)政(📆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🥁)调,首要任务(🛑)是推动(🈶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⏳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⛎)新公布(🍲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🔎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🏆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🛬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🧔)条(🔒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✍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🐓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🎉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🌍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😯)高、(🤜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😧)药。 在发(🐉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🧤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👮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💥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📬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🐑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🥠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🌚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🔰)相关负责人表(🤮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🐕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💀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