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👶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🏴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🏌)施。 (📸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🎶)保数据(👍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💫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🌻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🦅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📵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😅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😤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🤳)创新药(🛹)物研(📨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🎮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👈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😷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💇)保局(🍚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🔡)会,根据(💆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🕳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📪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🐗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🗳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👽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🦀)的(🌚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🤴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🥎)对重大公(🐟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💃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🚥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🤾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📘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🥠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♌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🔲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🐻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🌍)体系(🈂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🌸)保保(💨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🦕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🏡)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📩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🌙)医保(🎊)药(🥝)品目录、商(🌶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⌛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🥅)新(📴)药(🚬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🈯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🚋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🤛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🗳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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