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📹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💓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🏢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🏳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📓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💞)施》首条便(📘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🎍)新(🌬)药研发需求的(😑)数据产品,支(🏄)持医药企业、(🌞)科研院所(🆙)、医疗机构等(🕣)合(🤜)理确定研发(♿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👶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🧙)励商业(👸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🆓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🧔)新药研(🥨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🆔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📭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🏅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🌗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🎙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🚏)此(🕗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🅿)一通用名药品只(🎷)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😠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🕺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🌫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🛹)公共卫(🛁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💑)新药,可商有关(📋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🔳)医保支付范(👭)围的可行(🏜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🕝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🐊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🎩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😬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👆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⛔)供新支付渠道(🚒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🚟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🚽)调(🐣)整,程序基本一(🐁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🐿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🚏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⬇)保,并不是“强(💀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🔗)的产品设(🐭)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👿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🐵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💯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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