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😘)新健(💲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🕜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🥩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🏻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⚽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🚉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🚊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🤯)提供稳(🆓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😒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🚲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🐊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🚠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⚡)可围绕(😆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🐹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🌱)发国家(🥦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🗼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🦆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😟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🈵)推动(📝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😛)录更(⏸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👾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🏹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😞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🎳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🔅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📈)整优化(🚝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😎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🏿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🕕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🦀)商保创(💇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🏐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🕠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💋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🥊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👩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🔤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🍕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🥖)本一致,企(❔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🌓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🙋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🐏)家医(❇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🈂)设计的时候定(📲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🛂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🤟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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