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🎛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🍎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💫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💦)用于创(🎇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🐌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🖲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🈷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😕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👬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🍴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👓)等多种(🐕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🐘)长期投资,培育(🐘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💑) 另外,文件提出(🛌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👩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😌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🔺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🌸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⬛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🚙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💣)务落地实(🖍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🦆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🍩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🕚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🕓)道,保障临床(😾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🕌)、药占比(👉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🅾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🥊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👭)。在坚持“保(🥤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💪)外,此次(🔵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👿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👒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📨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🐽)者获益显著(👑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💕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🍆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👤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🌀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🎚)药目录与医(📰)保目录同时申报(➖)、同步调(📔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😈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📣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👀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😛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💸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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