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💜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🗿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❎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✳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🍨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🍺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🥐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👀)确定研(✒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🛍)创新效率。 在(🐐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🍢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⛴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⛏)管部门受(✒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😲)政策指导。医(🦈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🍰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🏫)参照(🎽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🕘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😔)方(🤯)面,文件专门(😵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🔧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🏕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😇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🥝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🚆)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🚝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📿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🕹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🚋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🛎)录内药品(🐩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⏹)(即同一通用(👺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🦁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🕐)一大亮点是提(😓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😏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🖥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🍞)患者获(🐀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⤴)新药(♉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🙈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👡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😸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🔷)家医(🐼)保局相关负(💼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🌮)可(💝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⬇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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