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🤢)家卫生(❔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🤧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🈹)干措(🌨)施》首条便提出(🚓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😸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🌸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💾)发需求的数(💉)据产品,支持医(💱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☝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🥅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🎢)供稳定的(😢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🥌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🌺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😝)家药品监(📮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📗)请医保部门给(📦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💳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🤓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🐖)门提到组织实施(🎧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🍰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🗜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🧚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👻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👗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🙃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📱)品配备或设(🍖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🦏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🧐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🚥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🏁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😾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👣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🕊)纳(📅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🥗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📐)现场(🦌),国家医保(⏭)局医药服务管(🔣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🎮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😫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🔝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🍎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🎫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📦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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