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🙋)健康委印发(🎺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🛺)发展的若(🍕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♉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🏩),对于业界关(🛃)心的创新(👗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👡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🌔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🕰)医疗机构等合理(🤗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🎑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🍸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🔍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🛢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✳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🎊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🎏)创(🏕)新药,企(🖥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🥖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⏰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🚟)大专项,聚焦重大(⛪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🃏)动药物研发相(♒)关(👽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🕶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😒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🐏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😒)解读发布(🎬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🔺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🎾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🍏)立临(✴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🚒)同一通用名(🌺)药(🍑)品只能有(👏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🛫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💄)程序将符合(✔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😿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🎦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⚓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🚸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🕖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🥦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🏜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⏺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😻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🔕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🛌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📝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⛄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🤡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🤬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🖼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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